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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组织规则 火车站安检工作总结

奚诗科技 奚诗科技 2023-12-26 【资讯】 600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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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劳动人事争议组织规则

推荐答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争议案件。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第五条 仲裁委员会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文职人员工作管理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代表等组成。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政府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

(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研究本仲裁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和重要工作事项。

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提议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的,应当召开。

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的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仲裁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仲裁专项经费等。

仲裁院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记录人员、安保人员等办案辅助人员。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组成单位可以派兼职仲裁员常驻仲裁院,参与争议调解仲裁活动。

第三章 仲裁庭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处理实际需要设立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就近就地处理争议案件。

第十三条 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

(一)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

(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

(三)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争议案件;

(四)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争议案件。

简单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十四条 记录人员负责案件庭审记录等相关工作。

记录人员不得由本庭仲裁员兼任。

第十五条 仲裁庭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撤销并重新组庭。

第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有专门的仲裁场所。仲裁场所应当悬挂仲裁徽章,张贴仲裁庭纪律及注意事项等,并配备仲裁庭专业设备、档案储存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和安检设施等。

第十七条 仲裁工作人员在仲裁活动中应当统一着装,佩戴仲裁徽章。

第四章 仲裁员

第十八条 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聘任、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的专业工作人员。

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在调解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聘任一定数量的专职仲裁员,也可以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依法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军队文职人员工作管理部门、工会、企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

第二十条 仲裁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处理争议案件不受干涉;

(三)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

(四)参加聘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仲裁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法处理争议案件;

(二)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四)自觉接受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时,应当从符合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仲裁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

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专职仲裁员和办案辅助人员。专职仲裁员数量不得少于三名,办案辅助人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并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仲裁员聘期一般为五年。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解聘和续聘仲裁员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制定仲裁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

(一)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二)在聘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五)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拟聘任的仲裁员进行聘前培训。

拟聘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副省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聘前培训;拟聘为地(市)、县(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仲裁员聘前培训。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仲裁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培训。

仲裁员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四十学时。

第二十九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加强仲裁员作风建设,培育和弘扬具有行业特色的仲裁文化。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仲裁员培训大纲,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师资库和考试题库。

第三十一条 建立仲裁员职业保障机制,拓展仲裁员职业发展空间。

第五章 仲裁监督

第三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仲裁监督制度,对申请受理、办案程序、处理结果、仲裁工作人员行为等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徇私枉法,偏袒一方当事人;

(二)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五)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六)故意拖延办案、玩忽职守;

(七)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擅自泄透露案件处理情况或者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八)在受聘期间担任所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代理人;

(九)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本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仲裁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被解聘的,五年内不得再次被聘为仲裁员。仲裁员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记录人员等办案辅助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有玩忽职守、偏袒一方当事人、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擅自透露案件处理情况擅自泄露案件处理情况或者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

办案辅助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被聘任为仲裁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免费发放仲裁员证和仲裁徽章。

第三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对被解聘、辞职以及其他原因不再聘任的仲裁员,应当及时收回仲裁员证和仲裁徽章,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

其他回答

火车站安检工作总结

安检员工作总结 安检员能做的该做的就是再次加强学习和不断的井下 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勇于接受一切,在最短的时间适应这 个全新的环境,担负起自己应有的职责。在此期间我最大限 度地发挥好个人能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崭露新的锋芒,虽然 有辛苦、有劳累;有成功、有失败;有付出、有收获;有感 悟、有心得。以期望在以后,扬长避短,去劣取优,做出更 大贡献。

在过去的这段时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安 全生产方针、质量标准化、紧密联系自己的职责、权利与义 务等方面开展工作,我深知作为一名安检员,我的一言一行 都体现着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安检 员的工作好坏,对安全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做此总 结工作是慎之又慎,下面我将分三个方面做自我个人工作总 结:

一、思想方面 这段时间,我始终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政策,坚持服从和领导安排,在实际 工作中能很好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力求实效 在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中,了解和向上级反映对安全生产的 意见,对煤矿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真实的反 映、汇报给领导,在汇报中绝不抱成见,更不能有“水分” 。 始终认为安全无小事, 再小的安全隐患, 发现就得立即制止, 不做“老好人” ,做事要勤快,不能拖拖拉拉,只有这样才 能把安全工作做得实,做得真,做得细。

二、业务方面 态度决定一切。在工作中,必须具有且抱有一颗良好的 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提高自己在本行业的知识水平,自己深入井下,与煤矿工人 学习,向技术工、分管矿长等师傅们请教,在最短的时间掌 握更多的煤矿知识,把学到的东西应用到实践中去。作为一 名安检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你的疏忽大意很可能 造成的是一个采面,一条掘进、一个矿井的重大事故,人员 的伤亡。同时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让我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 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应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技术 本领,从事煤矿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就要熟知本专业的安全 生产技术知识和生产细节易出现的安全隐患,大事要管,小 事也要抓。其他范围内的也要做到了解、熟悉,要做到自己 虽然不会干,但别人干完之后,自己知道是否合格。作为一 名煤矿安全检查员,我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习并熟悉了采掘工 作面的作业组织、技术工艺,现场的作业规程,尽最大的努 力掌握矿井各种灾害的发生原因、预兆、规律、预防措施及 发生灾害时的处理方法;掌握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和 与自己有关的法律法规。 在业务工作中总结出以下几点是我们必须做好的。

(一)由于从事煤矿工作,特别是在井下,都是一些繁 重、单调、重复的作业,加上工人的文化素质各不相同,每 个人的操作都有很大的自由性,所以很容易违反各项规定, 会出现习惯性的违章,即使是一些很危险的工作,在安全生 产段一时间后,人也会麻痹大意,疏忽侥幸的思想会渐渐增 长,造成事故的发生这时,作为检查员就要通过监督检查, 及早地发现不安全行为,通过提醒、劝告、说服、批评、警 告或处分手段,消除不安全行为,发挥安全监督的作用。

(二)由于矿井所使用的设备多数都是相当笨重的,加 上矿井内的温度、湿度、风速原因,设备易腐蚀、老化、磨 损,容易发生故障,一些设施也因矿井条件和矿山压力等原 因产生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这时,安全检查员就要通过安 全检查,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生 产。

(三)安全检查员只有掌握作业规程的要求,才能发挥 安全检查员的执法能力。在看领导审批好的作业规程的同 时,安全检查员要通过实际情况和作业现场情况,直接查找 作业规程的不足,通过分析判断去发现管理的缺陷,并及时 给予纠正和弥补,发挥自己的业务知识及经验作用。

(四)安全检查员要识大体,树立主人翁意识。要通过 事故案例给职工群众灌输违章和损坏安全设施的危害性。例 如,一些职工开井下风门,就不及时关上,导致风流短路, 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还有一些看似小事却最终酿成大祸, 如:透水、冒顶、片帮等。安全检查员不管在任何一处盯点, 都要进行逻辑判断, 观察、 分析能够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 要随时想一想,万一发生重大事故后,可能涉及的范围及损 失的惨重。所以,一名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中要从大局出发, 从系统出发,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大局意识。

(五)安全检查员在日常检查监督活动中,检查问题, 不能为了工作而工作。要善于发现先进和典型,努力为煤矿 事业开创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同时,安全检查员还要善 于推广自己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六)煤矿安全检查员要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既当检 查员,又当宣传员,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安全方针、政策及 法律法规,发挥自己的宣传作用。

三、作风方面 半年多来,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扎实, 执行力较强,对上级的指示。指令、精神等做到不折不扣贯 彻执行;常言道:拿人手短,吃人口软,在发现违章现象时, 不能被人家一句“硬”话或者“软”话吓到和收买,所以要 想发挥好我们安检员的职责,使之职能有所用,必须严肃自 己的工作作风。

在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 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展望 2014 年,任重道远,我们只 有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只有提高自身职业技能水平, 思想素质水平才能发挥好自己的职能作用,才能将安全工作 做真、做细、做实,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把 我们的各项工作开展的更加严格、科学、规范。

第一篇:安检工作总结

2012 年春季学期安检委员工作总结 大学生的安全的成长是我们每位师生的职责, 在教给他们科学文化 知识的同时,安全教育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学校安全工作直 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校安 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也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 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 工作的基础。所以我们一直十分重视教育安全工作。平日里,不但对 他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而且在课余时间我们也注意去观察他们的动 静,只要发现了某个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就及时进行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 到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 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做到每周天 1 分钟的安全交通警示教育,每周一次主题安全教育晨会,每月一次安 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无论是集体活动还是体育课,都必须在教 师的带领下进行,不得随意离开集体自己活动或不听指挥,遇到他人 生病、遇险等,要及时报告老师。并且指导学生学会使用各种求救电 话。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队活动、活动课对学生 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 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 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 的食物,不喝不卫生的水和饮料,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通过教育提 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检查,及时整改。每天实行上课点名制度,让班干部报告 人数给上课的老师。课间检查,对于擅自离开的学生做好登记。对于 不守纪律的学生,我认真做好教育工作。

4、家校联系,保障安全。

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表格,我始终时 刻谨记着,随时可以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同时强调家长和学校一起 教育孩子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认识到:

“安全第一” 学生意识到 。

安全第一,健康第一。

一个学期结束了,在同学们和老师的努力下,全班无一例安全事 故发生。但是,安全工作是班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我们做到天 天讲、时时讲,警钟长鸣才能杜绝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发生。今后,关 注学生的生存环境,关注学生的人生安全仍将是未来学校工作的重 点。我将进一步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尽心尽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一篇:安检工作总结

车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车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对各项目车辆安全管理”会议的精神,我项目部安全领 导小组及时组织各施工机组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检工作。我项目部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全体项目部成员都是安 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对各机组施工人员上下班安排大客(面包车)通勤车,保证安全乘坐, 严禁超载。施工车辆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检。

我项目部领导小组在薛经理组长的带领下召开了安全施工现场大会, 向大家 贯彻了“集团公司对各项目车辆安全管理”的会议精神,并号召大家做好本职工 作,确保现场施工车辆及驻地生活区车辆安全顺利运行。

在这次自查、自检工作中有做得好的方面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有以 下几方面的问题:

1、加强车辆准入管理。各机组要严把入口关,进一步严格审验车辆安全资 质,各种保险,在用车辆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办理正式手续。这一点我项目部在 各机组检查中都落实的很好。

2、加强车辆日常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 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做好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参加车辆年检, 未经年检的车辆不准继续租用。各机组都存在保养不及时的现象,以后要加强车 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3、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车况及使用情 况检查,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要坚决清除出场。

严禁无证驾驶、 酒后驾车、 人货混装,货车载人,严禁超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项目部针对这一项对各 机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4、对于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严格控制出车不允许长途出车。

5、加强司驾人员安全教育。各机组由车辆主管部门与安全部门共同负责组 织、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开展司驾人员安全教育,针对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的状 况,结合各机组具体情况,适时、针对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 司驶人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超速、 货车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

今后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做好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切切实实地把我项目 部车辆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保证我项目部车辆安全的顺利运行。

我是个安检员,国内各个机场的员工都分正式工和合同工,如果你有关系和渠道能做正式工还是可以去做安检员,刚开始从基层做起,然后慢慢走行政路线。否则的话,合同工就没有必要了。做安检员是非常辛苦的,合同工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并且有接触X射线和电磁辐射的风险。另外安检员正式上岗还要考试,得到安检资格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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